第一计 提前/推迟确认收入
利用收入确认中“风险报酬转移”等标准的模糊性
高估/低估当期利润
长期合同下,通常与合同进度估计有关
第二计 第三方承担费用/第三方捐赠/补贴
非公允交易
高估当期利润
通常需交易伙伴“配合”
第三计 过高记录收入
利用“非公允”的销售定价方式
通常需交易伙伴“配合”;含利用“总价法”“净价法”等具体收入确认方法选择
通常需交易伙伴“配合”,如“填充渠道”
利用经营收入与其他收入类别的模糊性
高估一类收入(通常为经营性收入)比重
利润总额通常不受影响
利用收入确认中“风险报酬转移”等标准的模
财务影响
通常与特殊的合同条款约定有关
利用甲乙双方分别向对方销售或提供劳务、各自记录收入
通过“一次性”利润“释放”提高当期业绩
高估(相对于未来各期)当期利润
通过出资时的“不公允”的“资产评估”等手段
高估/低估资产账面价值,对未来各期产生影响
同时可能影响特定股东的股权比例
利用“折旧/摊销年限”“折旧方法”“残值”设定
根据设定情况,在整个资产使用期间高估/低估利润
凡是涉及参数设定,初始计量后通常还可利用会计估计变更调整。不再重复说明
利用“资本化”条件模糊性
若不恰当“资本化”:高估当期利润/低估未来利润。若不恰当“费用化”则反之
利用存货结转政策以及高估/低估转出存货
高估期末存货则高估当期利润,低估则反之
利用减值迹象判断及“可收回金额”判断
低估减值则高估当期利润低估未来利润,高估则反之
过度减值即为所谓“洗大澡”
利用对“减值迹象消失”的判断
过度转回则高估当期利润
通常与前一点配合;中国准则下以成本模式计量的长期资产减值准备不能转回
通过设定股份支付中的“行权日”“股票期权公允价值”等参数
影响待摊销公允价值总额及摊销年限,高估/低估各期利润
“公允价值弹性”在很多会计事项中存在影响,不再重复说明
通过“未来税率”“未来可抵扣亏损”等参数判断影响递延税项入账金额
通过影响所得税费用影响当期损益
利用金融工具类别(公允价值计量变动进损益、可供出售及持有到期)界限
在不同类别下,当期及未来各期利润/资产定价存在显著差异
投资性房地产下有类似的类别划分事项
高估或低估所使用的“实际利率”参数影响债务摊余成本
高估“实际利率”则低估当期债务账面价值
利用非货币交易中公允价值的确认
高估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会高估当期利润
利用债权人的债务豁免确认利润
不恰当/过高的债务豁免会高估当期利润
将部分应计负债低估或推迟
降低当期资产负债率
利用“预计负债”入账条件
低估“预计负债”而低估负债水平
利用“出售应收账款”“银行融资销售”等方式(在出售人承担坏账风险的情况下)
低估负债
经营性租赁也属于一类“表外融资”
通过“融资租赁”与“经营性租赁”类别划分影响报表
不恰当的将一项租赁划分为“经营性租赁”会低估负债
通常与租赁合同条款的针对性设定有关,有时需要交易伙伴“配合”
通过“重大影响”“控制”标准设定
不同处理方法(权益法/合并报表/成本法/金融工具)下,报表差异明显
利用权益法下利润确认方式及仅体现净资产特点
被投资方不恰当的利润确认会体现在投资方报表;不恰当使用权益法会低估负债率
与前一点联系
利用“控制”标准模糊性
通过合并子公司选择,调整各项财务指标(例如将负债率高、业绩差的子公司排除在合并范围之外)
有些情况下,会利用投资协议条款设置,此时通常需要交易伙伴“配合”
将损失等列示为对外投资
与利用“资本化”“费用化”界限原理类似(#12)
利用“权益结合法”以账面值权益入账的特点,高价购入后转让实现利润
高估合并当期利润
中国准则下适用于“同一控制下”企业合并
利用“权益结合法”合并日前利润可并表的特点
高估合并当期以及以前各期利润
由于“购买法”下无法将购买日前利润并表,采取低估购买日前利润、购买后释放的方式
高估购买当期利润
中国准则下适用于“非同一控制下”企业合并
通过分配在各类购入资产/负债间的价值分配,操纵未来摊销/结转节奏,进而影响之后各期利润
根据资产/负债结转特征判断
将更多的交易价格分配至商誉,以推迟资产摊销/结转
高估本期及最近数期利润
中国准则下适用于“非同一控制下”企业合并,与前一点联系
针对相对模糊的业务事项,操纵三类现金流的分类
通常会高估经营性现金流
例如出售应收款现金流入类型判断
利用差错更正追溯调整特征,在各期间腾挪
根据更正事项判断
通常会与其他粉饰手段匹配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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